2009年9月20日 星期日

法律關係

一、參考資料
1. 法學入門,王海南等合著,月旦,1993,頁26-36。
2. 器官移植與腦死,陳榮基,http://www.awker.com/ethics/course05.htm

二、法律關係:人與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。
1. 權利:確保利益實現的法力(法律上的力量)。權利受侵害之人得根據法律,提起訴訟,藉由國家公權力強制義務人實現權利人之利益。
2. 義務:強制規範當事人(義務人)為一定之作為或不作為的拘束力。
3. 法律關係三要素(主體、內容、客體)主體:自然人、法人。內容:權利義務關係。客體:權利義務存在之對象。如人格權的客體為權利人本身、物權之客體為物、債權之客體為特定人之行為。

三、權利能力:可以享受權利與負擔義務的資格。
1. 民法第6條:人之權利能力,始於出生,終於死亡。
2. 出生:胎兒與母體分離(出),而且能夠獨立呼吸(生)者,具備享受權利與負擔義務的資格,而無論其身心狀況。
3. 死亡:自然死亡:心臟停止跳動、呼吸停止進行、瞳孔對光反應消失、腦波停止。死亡宣告:失蹤達一段期間,經法院判決死亡:(a)失蹤滿七年(b)80歲以上失蹤滿三年(c)因特別災難失蹤滿一年。(民法第8條)。死亡宣告後,失蹤人突又現身,可提起「撤銷死亡宣告之訴」,稱為「法律上的死而復生」。
4. 關於「出生」與「死亡」的疑點與爭論:尚未出生的胎兒,是否享有權利能力?怎樣才算「死亡」?由於醫學技術與器官移植需要,改變了死亡定義。以往呼吸停止後數分鐘,心跳就會終止,瞳孔對光反射就消失,人就是死亡了。但是心肺復甦術及人工呼吸器的發明,衝擊死亡的定義。某些昏迷病人長期依靠機器維持呼吸及心跳,使死亡判定發生困惑。這種昏迷病人,雖然自己不會呼吸,但靠著人工呼吸器,看起來好像還在呼吸,雖然瞳孔反射已經消失,但是心臟還在跳動!這些昏迷的病人,他們死了嗎?
5. 腦死:1987年,我國採用『腦死』作為死亡判定標準,但限於器官移植。(人體器官移植條例)1991年,我國對捐贈器官之受刑人,檢察官得命改採射擊頭部之執行死刑方式。…執行槍斃,於二十分鐘後,由蒞場檢察官會同法醫或醫師立即覆驗,經判定死亡執行完畢,始移至摘取器官醫院摘取器官。(執行死刑規則)。

四、法人:
法律上具有人格的組織,享有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,可以發起或接受訴訟。法人的權利能力始於成立登記,終於解散登記後清算終結時。法人的權利能力範圍受到法令限制,如:私法人不得經營登記範圍以外之業務、不得為保證人。性質上非法人所得接受的權利和刑罰,也不得接受,如自由刑、生命刑。法人就其創設所依據之法律,區分為(1)公法人:公法社團、公法財團、公共營造物、行政法人。與(2)私法人:營利社團法人、公益社團法人、財團法人

伍、權利的種類

一、依據規範的性質:公權利、私權利
1. 公權利:基於公法關係所產生的權利,如:國家的命令權、強制權、形成權、防衛權。或者,如人民的平等權、自由權、受益權、參政權。
2. 基於私法關係所產生的權利,如:債權、物權、智慧財產權、人格權、身分權。
3. 公法與私法的區別:(1)利益說:以公益為目的者為公法;以私益為目的者為私法。(2)從屬規範說:規範上下隸屬關係者為公法;規範平等關係者為私法。(3)主體說:法律關係主體的一方或雙方為國家或機關者,為公法;法律關係的主體雙方均為私人者,為私法。

二、依據法益的種類:財產權、非財產權
1. 財產權:債權:請求債務人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利物權:直接支配某物的權利無體財產權:著作權、專利權或商標權
2. 非財產權:人格權:關於人的存在價值與尊嚴的權利。如:生命、身體、健康權、名譽、自由、信用、貞操、隱私、姓名、肖像。身分權:基於特定身分關係所生的權利。如:監護權、繼承權。

三、依據與主體的關係:專屬權、非專屬權
1. 專屬權:與權利主體不可分離的權利,是該主體的專屬權。如人格權與身分權
2. 非專屬權:可以轉讓,不專屬於某個權利主體。如財產權

四、依據對抗的範圍:對世權、對人權
1. 對世權(絕對權):可以對抗不特定的任何人。如,所有權。
2. 對人權(相對權):只能對抗特定相對人。如,債權。

五、依據權利的作用:支配權、形成權、請求權、抗辯權
1. 支配權:直接支配權利客體的權利。「客體」是指權利義務存在之對象,例如,人格權的客體為權利人本身、物權之客體為物。「支配」是指使用、收益、處分。
2. 形成權:權利人單方意思表示,就能夠創設、改變或消滅某一法律關係的權利。
3. 請求權:請求他人作特定行為(作為或不作為)的權利。例如:債權的請求權:欠債還錢。物權的請求權:返還所有物。身分請求權:履行同居義務、繼承遺產。公權利請求權:積極→119或110(受益權);消極→基本權不受侵犯(自由權)
4. 抗辯權:妨礙他人行使請求權的對抗權。必須經由權利人行使,才能影響原法律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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